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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组合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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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 组合体的尺寸标注方法
 

 

 
 

  

     组合体的视图只用来表示组合体的形状,其大小是根据视图上标注的尺寸数值来确定的。
 
 

  1 、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

  1) 正确──尺寸数值正确没有错误。尺寸注法正确,符合机械制图国标规定。

  2) 完全──尺寸必须注全,不能遗漏或重复。

  3) 清晰──尺寸布置整齐清晰,便于读图。

  4) 合理──所注尺寸既能保证设计要求,又能满足加工、装配、测量等生产工艺的要求 (这一要求,将在零件图、装配图两章讲述)。

  2 、尺寸基准的选定

  标注尺寸的起点,称为尺寸基准
  组合体是一个空间形体,它具有长、宽、高三个方向的尺寸,每个方向至少有一个尺寸基准,如果同一方向有几个尺寸基准,则其中有一个为主要基准,其余辅助基准。辅助基准与主要基准之间必须有尺寸联系。
  组合体的基准,常取底面、端面、对称平面、回转体的轴线以及圆的中心线等作为尺寸基准。如下图所示。

 




  3 、尺寸分类

  组合体的尺寸较多,按它们的作用可分为三类:
  1) 定形尺寸──确定组合体组成部分的形状和大小的尺寸,如下图所示,其尺寸为定形尺寸。



 2) 定位尺寸──确定组合体各组成部分之间相对位置的尺寸,如下图所示,其尺寸为定位尺寸。


  一般情况下,确定组合体中两部分之间的相对位置,需要长、宽、高三个方向的定位尺寸。而当两部分在某个方向处于对称、平齐等情况 , 或由视图明显地反映出来时,则可省去某个方向的定位尺寸,如下图所示



  3) 总体尺寸──确定组合体总长、总宽、总高的外形尺寸。
   以上三类尺寸必须注全,不要遗漏,也不必要的重复,以免影响图面清晰或造成矛盾。

 
 

  为保证图面所注尺寸清晰,除严格遵守机械制图国标的规定外,须注意下列几点:
  1 、定形尺寸应尽量注在反映形体特征明显的视图上,如下图所示。

 


  2 、定位尺寸应尽量注在反映形体间位置特征明显的视图上,并尽量与定形尺寸集中注在一起,如下图所示。



  3 、尺寸应尽量注在视图之外,但当视图内有足够地方能清晰地注写尺寸数字时,也允许注在视图内,如下图所示。



  4 、同轴的圆柱、圆锥的径向尺寸,一般注在非圆视图上 , 圆弧半径应标注在投影为圆弧的视图上,如下图所示。


  5 、在尺寸排列上,为了避免尺寸线和尺寸界线相交,同方向的并联尺寸,小尺寸在内,靠近图形,大尺寸在外,依次远离图形。同一方向串联的尺寸,箭头应互相对齐,排在一直线上。如注意事项3中图示。

 
 

  现以图示的支架为例,说明标注尺寸的方法和步骤:
   1 、对支架进行形体分析
    支架分解为底板、支承板、圆筒和筋板四部分,注全各组成部分的定形定位尺寸,如下图所示。

 


  2 、选择尺寸基准
   根据支架的结构特点,确定三个方向的基准,长度方向以右端面为基准,高度方向以底面为基准,宽度方向以前、后对称面为基准。如图所示。
  3 、从基准出发,确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对位置尺寸 ( 如下图所示 )。



  4 、标注各组成部分的定形定位尺寸,各组成部分结合处大小相等的尺寸只需标注一次,如下图所示。

  5 、标注总体尺寸
   支架的总长、总宽、总高均与定形、定位尺寸重合不必再重复注出。最后进行全面核对,并改正错误,使所注的尺寸正确、完整、清晰。